商标注册申请程序指南:申请费:1500元/件/类(不含票)
左图—为国家商标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受理书)原件样本。一般需时为4周,办理时按当时实际时间为准只作参考。 受理书不具备商标的使用权法定效力,只作为申请时的证明。受理书上记录了申请日期,申请号(一般为证书号),类别,申请所属人,商标申请时的图样,发文电脑编号,申请人地址等信息。商标受理书一般在商标证书颁发前只作为申请依据及查询依据用途,具有时间在先的证明依据。商标证书颁发后自动失效,由证书代替其具有更高使用效力。取得商标受理书后进入商标局内部初审复审程序,审查合格后给与商标公告,公告后进入商标全民初审复审期,一般大约需时八个月,按实际申请时限为定。
上图—为商标局颁发的(商标证书)样板,商标证书具有使用该商标在中国境内的唯一使用权,具备法律效力。由申请取得商标受理书到取得证书一般为一年左右,视实际申请状况为定,只作参考。商标证书上有详细记录该商标的所属人,商标的使用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使用时限,一般使用时限为十年,到期前必须续展登记。
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a.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以个人名义申请,附身份证及个体工商执照复印件。
2.商标图样: 清晰商标图样,图片长为6厘米,宽为6厘米;最好是提供电子版图样。
3.优先权证明 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
4.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 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商标分类请咨询在线客服或从本网站“商标分类表”栏目中自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