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未经审批,将个人便携机、特殊存储设备及介质(手机除外)带入定制现场(二级违规)。
l 未经审批,将个人便携机、特殊存储设备及介质与定制现场网络或设备相连(一级违规)。
l 未经审批,通过modem、ADSL或其他方式将定制现场的计算机与Internet连接(一级违规)。
l 未经批准,将含有
卓诚通讯公司信息资产的计算机私自转借给他人使用(三级违规)。
l 对自己使用的或名下的机要设备上的信息安全管控措施失效而不知情或未实施管控(三级违规)。
l 未经批准,私自撕开机箱或数据端口的封条或未及时对数据端口申请加封(二级违规)。
l 未经批准,私自将ODC场地内的故障硬盘带出维修(二级违规)。
l 私自安装非标准软件或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三级违规)。
l 未设置有效的开机、屏保口令,屏保程序非操作系统自带,启动等待时间高于10分钟(三级违规)。
l 未安要求安装
卓诚通讯SPEC安全桌面或私自使用个人电脑办公(一级违规)。
l 绕过或破解
卓诚通讯的安全控制软件(SPES、CPM、ACC等)及传播破解方法(包括通过破解、攻击、卸载、
禁用等方式使得SPES、CPM、ACC等无法正常运行,或传播使其无法正常运行的方法)(一级违规)。
l 未经批准,通过拍照、摄像、录音等方式获取
卓诚通讯或
卓诚通讯客户的保密信息(一级违规)。
l 未经批准,将
卓诚通讯或
卓诚通讯客户的保密信息以纸质或电子文档等形式发送或存储至私人的存储介质或任何
第三方信息系统(如拷贝、打印、Email外发等)(一级违规)。
l 私自收集与工作无关的
卓诚通讯文档或
卓诚通讯客户文档;当前不使用的文档和代码未从本地删除(二级违规)。
l 发送给非
卓诚通讯邮箱的邮件未抄送给
卓诚通讯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至少三级违规)。
l 私自Check-Out全部配置库文件到本地计算机(二级违规)。
l 防病毒软件未及时升级(三级违规)。
l 在信息安全违规事件调查中,销毁证据、拒不配合调查(一级违规)。